西林县社会应急联动平台启动啦
什么是社会应急联动?
就是依托“”报警服务台,在西林县公安局设立“”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对非警务警情按照“统一接警,分类处警”的模式,由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将指令下达至相关联动单位,联动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及时做好应急求助救援工作。目前西林县联动单位已有47家,分二级实施联动,一级联动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二级联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相关求助、投诉。
当你遇到紧急情况如何求助、投诉?
第一种方式:拨打。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接到应急求助报警后,将下达指令转接到
相关联动单位应急处置。
第二种方式:拨打联动单位热线电话。据应急求助事项对照联动单位职责,直接拨打相
关联动单位的电话,即可实行快速受理处置。
西林的朋友看清楚啦!以下是各级联动单位职责和电话
一、一级联动单位
(一)县政府应急办-
1.加强全县应急联动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与社会联动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信息畅通、反应敏锐、处置快捷、运转高效的社会服务联动指挥体系。
2.协调组织各应急联动协作成员单位对重特大灾情、险情、警情开展处置工作,对各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二)县公安局
1.进一步完善报警服务系统建设,健全以指挥中心为龙头,以消防、交警、刑侦、巡警等警种(部门)及辖区派出所为骨干,以协警、单位保卫力量为补充,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快速反应机制;
2.指挥中心报警服务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报警、举报、投诉、求助,根据警情及时下达处置指令;
3.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报警求助、咨询、投诉事项,迅速流转到县社会应急联动中心,由县社会应急联动中心指令相关联动单位及时处置。
4.严格履行接警处警、调度处置、督查催办等工作职责,定期通报社会应急联动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5.消防、交警、刑侦、巡警等警种(部门)及辖区派出所全力配合社会联动部门妥善处置各种非警务类群众举报、投诉、求助。
(三)县卫计局-
1.加强急救中心建设,开辟急救“绿色通道”,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随时接受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紧急救护指令;
2.负责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医疗救助工作;
3.负责医疗纠纷事件的调处工作。
(四)县民政局-
1.接收流浪乞讨人员、负责被收容人员的审查、管理和遣送;
2.对群众反映的走失儿童、流浪乞讨人员、弃婴、精神病人的,应及时派出人员,予以救助处置;
3.对其他联动单位解救、抢救、拾遗的妇女、儿童、精神病人、残疾、痴呆或孤独无援的老人,应及时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协助处置。
4.负责灾民救济以及无名、无主尸体处置。
(五)县环保局、-
1.负责受理因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纠纷、事件的报警投诉、举报、求助;
2.牵头处置环境污染及城区夜间施工噪声、工业噪声等报警投诉、举报、求助。
(六)县工商局、-
1.受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广告及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咨询、举报、投诉;
2.负责协调配合处置集贸市场中发生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及其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3.依法查处传销违法行为。
(七)县市政管理局-
1.负责受理城区市政道路排水、井盖、公厕、污水垃圾、路灯照明等市政设施毁坏的报警求助。
2.负责处置城区范围内违章搭建物、广告牌、树木等发生断裂、倒塌、倾斜危及安全、影响群众生活的报警求助;
3.负责受理城区道路、园林绿化及市政设施遭受破坏的报警求助;
4、负责受理市政管理、市容环境、占道经营等报警求助。
5.负责协调天然气管道及液化气泄漏爆裂等报警求助事项的紧急处置及修复。
6.负责受理其它涉及市政管理的报警求助。
(八)县安监局-
1.负责处置群众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2.牵头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协助处置因安全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九)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
1.负责受理群众关于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公交运输和出租车行业管理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2.受理旅客遗忘行李查找等事项的求助和乘客与车主之间乘务纠纷的查处;
3.负责职责范围内道路、桥梁及各种交通设施的应急抢修;
4.负责处置群众关于县道的建设管护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水上交通事故的人员救助,水上运输投诉以及航道养护和清障。
(十)县公路局-
1.负责处置群众关于国道、省道的建设管护、路政执法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2.负责职责范围内道路、桥梁及各种交通设施的应急抢修。
(十一)县物价局-
1.负责受理群众有关操纵市场价格,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2.负责协调处置因价格争议、违规收费等问题引发的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
(十二)县人社局-
1.负责受理有关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拖欠工资、职业安全等事项的求助、咨询、投诉;
2.负责处置因劳资纠纷、职业保障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十三)县住建局-
1.负责处置违法、违章建筑、城区范围内房屋建设、使用或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倒塌、断裂、倾斜等危及群众安全的报警求助;
2.加强建设施工工地管理,及时处置建设工地劳资纠纷和施工过程中塔吊、井架、脚手架倒塌、倾斜等突发性伤亡事故,配合环保部门处理好施工中发生的噪声、环境污染等问题;
(十四)县文广局-
1.负责受理关于营业性演出活动、歌舞娱乐和游艺娱乐等场所经营活动、电子游戏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非法出版、侵权盗版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2.负责处置群众取缔非法安装使用地面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查处盗挖或损坏古墓、古文化遗址和偷盗买卖文物行为;
3.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打击文化市场违法犯罪活动。
(十五)县水利电业公司-
1.负责供电线路断线、电杆倾倒、断裂、高压电线冒火、电力设备损坏等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电力设备故障的排除和检修;
2.受理群众关于用电服务质量投诉,涉电违法行为举报,用电信息查询等方面的报警求助;
3.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用电保障。
(十六)县水厂-
1.负责供水管道抢修、抢险工作;
2.受理群众有关用水方面的咨询、投诉及紧急求助。
(十七)县质监局-
1.负责受理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案件的投诉举报及鉴定、查处工作;
2.负责对电梯困人事故的协调救援工作;
3.协调处置因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引发的安全事故或者突发性事件。
(十八)县食药监局-
1.受理涉及食品、药品在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2.配合公安机关侦办涉及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
(十九)县林业局-
1.负责受理群众关于林木、林地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2.负责处置因林业管理、林地权属纠纷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负责林业防火救援。
(二十)县水利局-
负责处置群众有关水资源保护、水利设施建设管护、防汛抗旱救灾应急管理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二十一)县国土资源局-
1.负责受理涉及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等事项的求助、咨询、举报、投诉;
2.负责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
(二十二)县气象局-
做好气象预报和监测工作,为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救援和处置决策提供气象服务,为防灾减灾提供信息服务。
(二十三)通信运行企业(广西广电网络西林分公司、中国电信西林分公司、中国移动西林分公司、中国联通西林分公司)
1.负责本企业通信线路维护,受理断线、倒杆等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
2.受理处置通讯故障及其它设备损坏、被盗等紧急抢修;
3.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二十四)县8个乡镇(八达镇、古障镇、马蚌镇、那劳镇、那佐乡、西平乡、足别乡、普合乡)
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按应急联动工作要求落实应急人员值班备勤。
西林县八达镇人民政府:-
西林县古障镇人民政府:-
西林县马蚌镇人民政府:-
西林县那劳镇人民政府:-
西林县那佐乡人民政府:-、-5059
西林县西平乡人民政府:-
西林县普合乡人民政府:-8701
西林县足别瑶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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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拨打报警电话属于违法行为的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乱报警、报假警或故意夸大警情等都是违法行为,警方可依法对行为人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元以下罚款。
作者:李玉雪编辑:杨昌隆审核:许爱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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