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林县法院收到一封感谢信
是一位苗族大妈感谢西林县法院及执行法官的,
信中表述了西林县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和开展司法救助的过程,对西林县法院及执行法官满怀感激之情。
背后的故事
年4月,那佐乡的苗族同胞陶某富和妻子王某娟起诉离婚,该案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由王某娟每月支付小儿子陶某弘抚养费元的协议。离婚后,陶某富为了生活,一个人带着俩个小孩和老母亲到广东打工。又因无文化,只能做苦力活赚取四个人伙食费、俩孩子的学杂费,生活非常艰难。而前妻王某娟在支付3元的抚养费后,就不再支付。年11月,陶某富一人快撑不下去,同时担心孩子因没有钱而辍学,于是陶某富向西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西林法院受理该执行案后,承办法官多方调查取证,查找被执行人,但都未能查控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也一直下落不明。年初,承办法官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寻得被执行人王某娟,经过敦促,王某娟支付抚养费元,承办法官立即转交陶某富,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一家的困难,但之后,王某娟又不再支付,不知所踪。
案件执行中,承办法官了解到陶某富家是贫困户,家中一无所有,房屋破旧不堪,生活极其艰难,特别是俩孩子新学期因没有学费而面临辍学。为了救助生活困难特别是作为贫困户的申请人,承办法官在调查核实其生活困难情况后,积极为陶某富办理司法救助申请。最终,陶某富司法救助申请获得批准,收到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其俩孩子也能够继续就读,解决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
对此,陶某富一家非常感谢西林法院和承办法官,但因为自己外出务工,便将感谢信委托给其亲戚代为送到西林法院。
“据了解,近年来,西林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结合扶贫工作,优先执行办理涉贫困户案件,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和实行司法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有力保障其合法权益,解决其生活困难问题。据统计,自去年以来,西林县法院共对申请执行贫困户开展司法救助案件27件,司法救助金额约18万余元。
”这信件的一字一句不仅是对于我们执行工作的肯定,也是一种鞭策,激励着我们不断去强化责任担当、彻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创造更为出色的工作业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信任。
收到感谢信的西林县法院的执行法官更是全市执行法官的缩影,在执行这个岗位上,他们始终如一、不畏风雨,为攻克执行难而默默奉献。这样的精神值得我们所有人去学习,不求劳有所获,但求无愧于心。
来源:百色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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