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酒驾西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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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西林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6起危险驾驶案件,以危险驾驶罪对郭某松等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元至元不等的罚金。

西林法院经审理查明,郭某松等6名被告人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均超过80mg/ml。郭某松等6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根据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司乘人员:行车无小事,酒驾不可取,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莫以身试法。

原标题:《拒绝酒驾!西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6起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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