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阳光执行、规范执行,进一步提升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年10月17日早上7时许,在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干警参与监督下,西林县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局副院长陆权诗及执行局、法警队工作人员一行15人冒雨前往执行目的地进行秋季“猎赖”行动。
本次行动因两起农户拖欠银行贷款10余年,并且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而起。被执行人赵某某(男)、吴某某(女)、岳某某(男)、赵某某(女)于年向银行借款7万元,至今未偿还任何借款,连本带利欠款10余万元。11年间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偿还贷款的义务却拒不履行,甚至鼓动其余同村的借款村民一同拒绝偿还贷款,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西林县人民法院决定发起本次行动。西林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陆权诗向被执行人宣读搜查令西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彭妮向被执行人宣读搜查令入户动员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未果后,西林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出示并当场宣读搜查令,随后入户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搜查发现被执行人赵某某(男)家中有银行卡多张及现金人民币若干。搜查完毕后西林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强制带离被执行人赵某某(男)和赵某某(女)到西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一步调查,随后被执行人赵某某(女)迫于法律威严下偿还部分贷款并作出履行承诺,赵某某(男)依然没有真心诚意偿还贷款的意向,其因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西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被执行人家中搜到的部分财产西林县人民法院干警协调西林县拘留所对被执行人进行安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干警见证案件执行,不仅加强了法院与检察院的联络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及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使整个执行过程既充分体现了人性化,又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罗乐
摄影:李恒修
原标题:《阳光执行在路上——西林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监督集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