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近段时间来
在西林的各大聊天群内
无不认识以下这张图片
七个“葫芦娃”“挂在”鬼火车上
且七个人都是未成年人
简直就是“吊炸天”
有没有考虑摩托车的感受....
就在前段日子
这张图片在西林各种群聊被疯狂转发
这七个未成年人迅速成为“西林网红”
不知道在这些未成年人的思想里
这样是不是所谓的“青春”?
但站在大人们角度来看
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如果出现一个意外
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那将是七个家庭的噩梦
这是个严肃的问题!!
对待此类未成年人“飙车”行为
西林县公安局立即采取措施
坚决以打击为主,教育为辅的方针
正确引导未成年人良性成长
为响应本地群众的诉求,保障群众安全出行,严厉打击此类未成年人危险驾驶机动车行为。近期来,按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魏星的指示。由县交警大队牵头,联合八达派出所、刑侦中队、巡警特勤应急大队等多部门,多次开展联合统一行动。交警大队多次组织会议分析,对这伙未成年人在城区的活动范围仔细研讨,并经过多渠道、多警种、多路口路段进行逐一排查,再通过白天黑夜蹲点,警服、便服等方式流动排查。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近日,这一伙“七座鬼火”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行为,已被公安部门一网打尽。
上图为“七座鬼火”驾驶员陆某成指认车辆现场说说吧
痛不痛快!!
少年本是读书郎
不该尽做违法事
在查获到这伙“七座鬼火”未成年人后,经了解,该七名未成年人均为在校学生,西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车辆,并依法给予该七位未成年人处罚和教育。为严肃处理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教育和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交警大队宣传小组对该伙驾乘人员、学校及家长进行走访。走访未成年人
交警大队宣传小组对“七座鬼火”同学进行教育谈话,多名学生纷纷表示:对此次行为后悔不已,并保证今后不再参与此类违法驾驶机动车行为。走访教师
第二中学杨老师表示:今后要加强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杜绝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行为。走访家长
在与某家长的谈话中,该家长对孩子(未成年人)教育谈吐肺腑之言,孩子不听劝,家长说不得,不听老师教导,最后该家长不禁潸然泪下。未成年人的安全牵扯学校、家庭
甚至整个社会
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行为
扰乱的是社会
操心的是老师
担忧的是父母
无数个血淋淋的案例告诉我们:
一旦真的引发交通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归根究底,伤心绝望的还是父母!
有些代价我们有借有还
但生命的代价
我们借不了,更还不起
因为:生命只有一次!
据数据显示:我国1~14岁儿童死因排序中,道路交通伤害排在第二。我国每年有2.2万名0~17岁未成年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死、致伤。也就是说,每个小时约有3名未成年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受伤。是时候该清醒了!
杜绝未成年人驾驶
我们责无旁贷
同时告诫广大学生(未成年人)
遵章守法,不驾驶机动车
驾驶机动车不是玩游戏,生命不能重来
爱惜自己生命,不要拿生命去开玩笑
交警提示
未成年人为什么不能驾驶摩托车?
1、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驾照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肯定是属于无证驾驶。违法的!是违法的噢!
2、16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能力行为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基本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一旦过失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几乎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无法赔偿事故损失。
3、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超员。在驾驶过程中如突发交通状况,未成年人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处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同时,摩托车俗称“肉包铁”,其安全性能低。不允许未成人驾驶摩托车,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未成人驾驶摩托车将受到如下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使的,扣留机动车,处-0元罚款并可处15天以下拘留,一般未成年人不予拘留,要求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此外将机动车给予或者借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可以吊销机动车所有人的驾驶证,交警蜀黍提醒,请勿将摩托车借给未成年人驾驶。
文章来自西林县交警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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