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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第22号

金林区众志成城共抗疫情

为落实省疫情防控三级响应指导意见,加快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秩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一步放开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

(一)美容院、保健按摩店、个体诊所等服务行业恢复正常经营。

(二)公园、景区、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健身场馆等各类公共场所全面放开。

(三)餐饮业恢复堂食,就餐人员保持安全距离,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分餐制。

(四)宾馆、旅店、民宿、理发行业,取消限制性条件,恢复正常经营。

(五)药店取消“夜间售药”模式,恢复正常经营。继续加强退烧药管理。

(六)公共洗浴、游艺厅、网吧、KTV歌厅、儿童娱乐场所暂缓营业。继续禁止大型会议、集中培训、婚礼庆典等人员聚集活动。

(七)顾客需戴口罩、测体温、扫龙江健康码(绿码)进入服务场所。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严禁进入服务场所;若发现有上述症状人员,经营业主必须详细记录个人信息,并及时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八)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相关行业防控要求,加强场所消毒、通风,严格遵守职业卫生相关规定。

(九)各行业监管部门每天要安排专人对本行业的经营单位进行监管服务,对不按规定营业的经营单位予以关停。

二、进一步恢复交通运输秩序

(十)恢复公交车、出租车运营;允许私家车通行。

(十一)恢复金山屯镇、西林镇至伊美区、南岔县客运班线和区内至林场所(白山、丰丽)班线,视客流需求确定开通班次。

(十二)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佩戴口罩、听从引导、保持间距、扫码(龙江健康码)登记。

(十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所有进入本区的车辆实行备案制,司乘人员填写报备承诺书和乘客信息登记表后,方可放行。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的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三、进一步强化边界、小区精准管控

(十四)继续强化边界进入人员信息监控,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三项措施。

(十五)取消小区、村屯(林场所)外出人数和次数限制。对进入小区、村屯、林场所人员继续实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管理,对小区出行人员不再扫码、测温。

(十六)对小区内持红码、黄码的居家隔离人员,继续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十七)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人员,不再进行隔离观察,需与社区签订承诺书,就“本人14天内没有到过中、高风险地区,14天内没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到达居住地(或投奔地)后自动居家观察体温48小时,自觉不到人多场所聚集,不搞家庭聚会”等事项做出承诺。如承诺事项不实或违反承诺的,负相应法律责任。

(十八)对来自中风险及以上地区人员,经体检合格后,严格实行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

(十九)对境外入(返)金林区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在省内有关市地集中隔离观察满14天的,点对点返回区内不再进行隔离,由社区或村屯(林场所)做好日常健康监测。

(二十)所有入(返)金林区外来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居住社区报备,如外来人员不报备登记,视为违反规定入区,依据疫情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二十一)对不佩戴口罩、不配合测温、不出示龙江健康码和出入证明的居民,小区防控卡点将拒绝其出入。对违反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本公告自年4月5日起施行。之前区指挥部所发布的公告与此不一致的,以此公告为准。

金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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