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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12日,一名网约车司机向黄陵派出所报警求助称,他当天将一名乘客送到目的地后,对方在付款未成功的情况下便下车离开了,此后一直没有再付款。“打车费虽然不多,但不能助长这种逃费行为。”网约车司机说。民警立即介入调查,通过打车软件后台追溯到未付款乘客的身份信息。随后,民警讲法说理、批评教育,督促乘客支付了30元打车费。6月15日,网约车司机送来一面写有“办案神速,尽显警威”的锦旗表示感谢。民警介绍,乘客下单并被接单后,便与网约车司机构成合同关系,司机履行义务后,乘客如拒不付费构成合同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咱们留言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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