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林县年度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决定于年9月11日开展西林县年度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人选及要求
(一)体检人选按选拔岗位1:1的比例进行,按照选拔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如报考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米(米)项成绩高低进行排名并确定体检人选。
(二)经西林县年度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60%以上(含60%)的方可按选拔需求进入体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6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选拔计划。
(三)体检人选接到体检通知后,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一)体检工作定于年9月11日进行,体检工作由西林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人员根据《西林县年度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通知书》要求,持《西林县年度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通知书》、个人身份证原件于体检当日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填写《西林县年度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表》。《西林县年度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通知书》由西林县公安局通知体检人员领取。
领取《西林县年度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9月10日(星期一),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西林县公安局政工室(二楼)
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见《西林县年度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号和百政发〔〕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
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五、考生体检须知
(一)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统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考生在报到时,通讯工具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取回。
(三)体检考生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秩序,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不要吃早餐。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相关事宜,请与西林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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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西林县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
西林县人公安局
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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