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方正集团重整计划概要
年5月5日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进展信息见诸媒体。根据目前已公开的信息,北大方正集团重整计划基本情况如下:一、重整大事记年2月,北京银行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北大方正集团进行重整。年2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大方正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年7月31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及其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年1月22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大方正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年4月30日。年1月29日,北大方正集团管理人最终确定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北大方正集团重整投资者。年4月30日,投资者各方及其指定主体已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签署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之重整投资协议》,并已生效。二、北大方正集团重整方式重整的整体安排,重整主体各个板块的保留资产应当由投资者整体承接,具体采取“出售式重整”的模式。即重整主体以除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全部权益以外的保留资产出资设立新方正集团,再由投资者受让新方正集团的股权;待处置资产留在重整主体内,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处理,避免或有风险传给新方正集团,以实现风险隔离。三、投资者拟收购的资产范围投资者在本次重整中拟收购的新方正集团资产包括重整主体下属医疗、金融、信息技术、教育、商贸及地产等板块的股权类、债权类及其他类资产。(一)珠海华发和平安人寿根据重整主体的债权人对债权清偿方案的选择情况,平安人寿与华发集团(代表珠海国资)将按7:3的比例受让新方正集团不低于73%的股权,不超过27%的新方正集团股权将抵偿给选择以股抵债受偿方案的债权人,本次重整投资者最终支付对价金额及持股比例取决于债权人受偿方案选择情况,其中平安人寿将以.5至.5亿元对价受让新方正集团51.1%至70.0%的股权。(二)深超科技深超科技或其指定主体单独承接重整主体持有的方正微电子全部权益。四、重整主体的基本情况(一)北大方正集团各板块基本情况1.医疗板块:以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依托于北京大学和北京大学医学部,拥医院医院及十余家医疗机构组成的医疗服务体系、国内首家从事医疗信息化的企业北大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SZ)和占地余亩、孵化余家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的北大医疗产业园。2.金融板块:以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SH)、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核心主体,业务范围涵盖证券、期货、基金、保险等领域。3.信息技术板块:以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旗下包括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等公司,目前已覆盖智能制造(PCB、封装基板等)、印刷出版、新闻传媒、宽带通信、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等领域的产业布局。4.教育板块:包括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和北大方正软件职业学院等,主营职业教育、非学历职业培训等业务。(二)北大方正集团各主体概况1.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6万元(人民币,下同)主营业务:为大型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涵盖医疗、金融、信息技术、教育、商贸及地产等。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70%,北京招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年北京大学投资40万元注册成立了方正集团的前身--北京大学理科新技术公司。截至年9月底方正集团总资产为.1亿元。年方正集团年收入达到亿元,在“中国电子信息强企业”中排名第5位,在“中国强企业”中排名第位。2.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从事封装基板、印刷电路板和晶圆等产品制造、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移动互联网以及大数据等。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方正集团持股%。3.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从事医疗服务、医疗信息化、医药工业以及医疗产业园等。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方正集团持股85.6%,北京大学持股13.8%,北京北大科技园有限公司持股0.6%。4.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主营业务:从事科技、健康及教育相关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城市配套服务以及创投服务等。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40%,方正集团持股30%,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0%。5.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从事大宗商品交易、提供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等。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方正集团持股94.%,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五、《重整投资协议》主要内容(一)协议各方甲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乙方一: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乙方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乙方”)丙方: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丁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二)交易结构1.资产重组安排丁方所持有的绝大部分股权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和其他资产等将设立新方正集团。乙方一、乙方二以现金按3:7的比例收购不低于73%新方正集团股权,用于抵偿债权人的股权比例不超过新方正集团股权的27%。2.债务重组安排乙方及丙方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均将由管理人依据重整计划的规定依法支付重整费用、共益债务,并清偿债务。(三)重整投资款1.乙方及丙方应支付的重整投资款按以下方式确定:(1)在债权人均选择全现金清偿的情况下,投资者将以现金向甲方支付全部对价;(2)如债权人根据重整计划选择在新方正集团留债或/和以新方正集团股权抵债,则乙方一和乙方二将向甲方支付不低于.25亿元的现金。2.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以分期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六、预计重整后的新方正集团状况原则上重整主体的人员由新方正集团全员承接。本次重整完成后,中国平安(.SH)将控制新方正集团,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延伸阅读实质合并重整此次北大正集团所采取的“实质合并重整”路径与常规重整方式有所不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认为,实质合并重整是处理关联企业重整的一种特殊方法,是实质合并原则在重整制度中的运用。在集团式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因集中管控、高度一体化经营等原因,使各关联企业在资产、负债、管理、经营、财务、人事等多方面出现严重混同,以至于在发生破产原因后失去独立进行重整的基础,需要通过实质合并的方式以实现破产法的公平清偿等立法目标。据悉,此前江苏纺织、山东大海、大连机床、西林钢铁、中航世新等多个大型集团重整案件均通过实质合并重整实施,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来源:上市公司财税研究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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