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漳浦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出炉

北京正规的治疗白癜风医院 http://m.39.net/disease/yldt/bjzkbdfyy/

近日,

古雷开发区政府网公示三则

《漳浦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以及

《漳浦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方案中提到了相关的

征收范围与补偿安置方案

一起来看看都有哪里?

01

为实施古雷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福建石化集团醋酸乙烯、PO/SM、PPG、丙烷脱氢新建及BDO/PBT迁建一期项目地块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

福建石化集团醋酸乙烯、PO/SM、PPG、丙烷脱氢新建及BDO/PBT迁建一期项目,位于古雷镇港口村。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福建石化集团醋酸乙烯、PO/SM、PPG、丙烷脱氢新建及BDO/PBT迁建一期项目,拟征收古雷镇港口村集体土地20.公顷。其中:水浇地13.公顷,旱地0.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2.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号)以及《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各乡镇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浦政文〔〕39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古雷镇港口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2.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耕地1.0,林地0.6,园地0.6,其他农用地0.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4,交通运输用地1.04,未利用地0.1。

青苗补偿费标准2.万元/公顷,地上物补偿费标准17.万元/公顷。涉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照《古雷石化产业区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修订)》规定的标准执行。涉及房屋拆迁由古雷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照《古雷石化产业区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修订)》规定的标准执行。

2.本次征地不涉及农业人口。

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号)规定,符合《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浦政综〔〕31号)、《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浦政办〔〕46号)和《关于加强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管理工作的通知》(古管综〔〕7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古雷镇人民政府、社保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古雷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古雷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漳浦县人民政府

年6月10日

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福建省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福建人民政府于年5月26日以(闽政地〔〕号)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2.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漳浦县年度第五十五批次建设用地

二、批准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古雷镇港口村、西林村

四、被征收土地单位及面积:古雷镇港口村4公顷;西林村8.公顷

五、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村名地类名称面积(公顷)区片综合地价(万元/公顷)古雷镇港口村水浇地3..农村道路0..坑塘水面0..田坎0..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未利用地0..2青苗补偿费9.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古雷镇西林村地类名称面积(公顷)区片综合地价(万元/公顷)水浇地3..旱地1..其他园地0..有林地0..灌木林地0..农村道路0..坑塘水面0..沟渠0..田坎0.00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未利用地0..2青苗补偿费12.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3.万元

本次征收古雷镇港口村、西林村集体所有土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如对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漳浦县人民政府

年6月10

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福建省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福建人民政府于年5月31日以(闽政地〔〕号)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26.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漳浦县年度第五十三批次建设用地

二、批准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古雷镇港口村

四、被征收土地单位及面积:古雷镇港口村26.公顷

五、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村名地类名称面积(公顷)区片综合地价(万元/公顷)古雷镇港口村水田3..水浇地2..旱地1.62.林地2.063.园地0..其他农用地1..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未利用地7..2青苗补偿费19.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8.万元

本次征收古雷镇港口村集体所有土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如对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漳浦县人民政府

年6月15日

via:古雷开发区政府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


转载请注明:http://www.xilinzx.com/xlly/103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