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思明区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村(居)和基层站(所)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巡察的规定和要求,经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年3月10日起启动十一届思明区委第十一轮第二批巡察工作,对莲前街道、滨海街道所属共27个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日前,区委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区委巡察一组被巡察单位:
莲前街道所属社区(22个):前埔西、莲薇、西林、莲成、前埔北、莲怡、莲翔、莲丰、万景、前埔南、前埔、莲顺、瑞景、莲云、洪文、观音山、何厝、金鸡亭、岭兜、龙山桥、前埔东、侨福(塔埔社区已巡)。
巡察组负责人:
组长:高丽媛
副组长:郑芬芳
受理
(08:00-18:00)
举报箱位置:
莲前西路号莲前街道大门进门处宣传栏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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