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财政厅下达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根据广西财政厅通知要求,将重点支持革命老区、边境地区、从事特种养殖的贫困户和贫困村集体经济转产转型。
资料图(陈冬梅摄)
通知要求,各贫困县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围绕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和实际需要,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一起统筹使用,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益。
各市、县要按照自治区关于6月底前基本完成脱贫攻坚“四大战役”项目建设、9月底前基本具备脱贫摘帽条件的工作要求,尽快将资金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要优先支持与脱贫摘帽指标直接相关且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着力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扶贫产业项目的比例,重点支持革命老区、边境地区、从事特种养殖的贫困户和贫困村集体经济转产转型。
各市、县要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尽快发挥资金效益。
资料图:广西金秀瑶族同胞采摘食用菌(金秀县委宣传部供图)
来源:广西头条NEWS;编辑
西林生活圈(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