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年2月24日上午,我院在陆丰市看守所第一法庭依法对谢某发诈骗案、谢某亮诈骗案和林某格妨害公务案3宗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宣判。
分别以被告人谢某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以被告人谢某亮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以被告人林某格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这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我院首次审判的3宗涉疫情案件。
01
谢某发诈骗案
年1月29日,被告人谢某发通过自己所使用的
转载请注明:http://www.xilinzx.com/xlly/6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