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乡村盘活资产,加强管理,为村级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大的效益。项目倾斜政策,添加“造血”劲实力。明确把涉农项目、扶贫项目等资金重点用于建设村级集体种植业基地、养殖业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等,通过实施相关项目来培植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鼓励村企自愿结对、合作开发等形式,利用村集体的存量土地等资源兴建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财政支农资金优先予以立项,实行以奖代补。例如该县八达镇党委采取“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膜式,在坡皿村引领贫困户发展母猪养殖产业脱贫。由镇政府整合、筹集资金15万元对原有的养猪场进行改造、扩建,将改扩建后的养殖场承包给坡皿丰裕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与广西红谷农业投资集团进行合作,并与公司和农户分别签订保价收购协议,合作社负责养殖的具体指导。目前全村共有18户贫困户参与发展母猪养殖,预计到今年底全村养殖母猪达多头,仅此一项可实现贫困户人均增收元以上。金融扶持政策,促进“造血”新活力。西林县部分贫困村由于自然资源有限、基础设施薄弱等原因,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村集体经济一直以来一片空白。为了破解这一难题,西林县委、县政府充分利用市、县单位到贫困村挂点帮扶的有利契机,通过借助扶贫政策和挂点单位帮扶,共同筹集资金,投入万元在县城地理位置好、人员流动大、出租收益高的地段打造贫困村集体经济商业园,让贫困村在园区内购置商铺门面,获取稳定收入,确保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还通过向贫困户发放产业到户扶持资金,每户元,并向贫困户提供贴息贷款,鼓励支持贫困户投资入股产业公司或加入村级合作社。截止目前,我县共发放贷款1.3亿元,用于贫困户帮扶。另外,县财政每年整合有关涉农项目和资金,重点用于集体经济薄弱村转化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开发项目的补助。美好乡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扶贫项目资金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扶持集体经济发展。
人才保障政策,增强“造血”内动力。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到村任职(挂职)。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城市工商企业经营者、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各类优秀人才到村创业、就业或提供技术服务。县、乡镇两级加强对村干部、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培训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黄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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