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西林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决定,对精准识别贫困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实名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中工作中,贫困对象精准识别有漏评、错评、错退贫困户的问题。
1.漏评户:符合贫困户评定条件,但未被评定为贫困户;
2.错评户:不符合贫困户评定条件,但被评定为贫困户;
3.错退户:不具备退出贫困户条件,但被退出贫困户。
(二)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厅发〔〕30号)文件要求,对年10月16日前已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没有因学、因灾、因病等因素造成家庭困难仍然被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问题。
(1)有两层以上(含两层)砖混结构且精装修住房或两层纯木结构住房且人均居住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米)的农户。(整屯移民搬迁除外)
(2)在闹市区,或集镇,或城市买有住房(含自建房)、商铺、地皮等房地产的农户。
(3)家庭成员(包括同户父母、子女)有经营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如饭店、宾馆、超市、农家乐、工厂、药店、诊所等)的农户。
(4)现有价值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且能正常使用的农用拖拉机、大型收割机、面包车、轿车、越野车、卡车、重型货车、船舶等之一的农户。
(5)家庭成员有1人以上(含1人)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正式编制(含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农户,或1人以上(含1人)在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工作相对稳定的农户。
(6)全家外出务工三年以上,且家中长期无人回来居住的农户。
(7)家庭成员具有健康劳动能力和一定生产资料,又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的,且明显有吸毒、赌博、好吃懒做等不良习性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
(8)为了成为贫困户,把户口迁入农村,但实际不在落户地生产生活的空挂户,或明显为争当贫困户而进行拆户、分户的农户。
(三)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
二、举报时限
有奖举报为期一个月:从年10月16日至11月26日。
三、奖励形式
鼓励广大群众进行实名举报。县、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将对举报进行逐一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对实名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元,并将举报核实办理情况及时告知实名举报人。县、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举报人基本情况及反映材料等具体信息,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举报方式
来信来访:西林县纪委信访室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