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独隐龙
因家庭生活关系,我每年都要数次去西林县那劳镇那劳村,每每看到夕阳西下那一门三督建筑群仍特立独行的耸立着,我心里总会有奇怪的想法:从人性角度来说,人都有留名千古的愿望,那传统之路便是立功、立德、立言。立功就不说了,岑氏作为满人之外的人种能进入权力核心,那是一将功名万骨枯的事。立言则是靠著书立说,思想是可以跨越意识形态和时空来存在的。而立德一事在中国很多时候是靠建筑物来承载的。很多历史上的凤云人物在功成名就之后会选择起建筑群来满足自己成龙成凤后留芳千古的愿望,岑氏自然也不能免俗。在那劳村,庞大的建筑群结构各异,就算放在今天来看,也是不小的工程,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我在想当总督真的会有那么多钱起这么些东西吗?就算是当朝,如果一个省部级高官,真要起这样的建筑群,很快就会被当成贪腐分子干掉。谷俊山就是明证,如果总督有钱能干这样的事无可厚非,如果总督的合法收入不能起,那岂不是贪腐分子?!那一个贪腐分子留下的赃物还有什么合法性的理由来让家乡父老乡亲感到骄傲和自豪呢?
(图片中所显示的所有瓦房的业主几乎都是岑氏)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独隐龙将通过经济分析和史料来给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岑氏建筑群的工程造价测算
我们先来看看一门三督建筑群,同时并测算其工程造价。
表1:那劳岑氏“一门三总督”建筑群
序号
建筑名称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年限
建筑特点
备注
1
岑怀远将军庙
四合院,有神堂、两厢房和闸门。神堂堂匾甚为堂皇,左右廊檐分别置一红色六柱木架,上有钟鼓各一,体面龙凤图样精美
2
岑氏宗祠
分前后院,后院四合,后厅是神堂,两厢房是岑氏历史事迹陈列室、前厅中间是大门,天井四角是花圃,中间方形石台上有绘着飞鹤的六角形亭子,故名“鹤亭”。
3
上林长官司土司府----内院
不详
南北分三个小院,小院有两进,两进之间设天井、厢房。建筑物房梁两端有桃形土司符、窗口偏小、屋内偏暗。院内东南部有上下两口水井,石条砌就。此院建筑砖瓦形粗大,甚至比当今常见砖瓦大三至四倍,院内基石工艺特殊,具明代土司建筑特点。
4
宫保府
主体建筑有头门,头门两侧为八字墙,还有一进厅、二进厅、两厢房、佛母堂、两排陪房、院墙、南北两闸门和头门前的照壁、马圈等。照壁正面有浮雕弥勒大佛,一厅和头门挂有慈溪太后御笔“福寿”、“松竹”、“禾寿”、“紫禁城骑马、赏穿黄马褂”等字屏。二进厅房顶上有蝙蝠驮着圣旨的浮雕。
此府土地建筑面积最大
5
增寿亭
80
砖木瓦结构,亭作八角状上下三层,底层为砖墙,墙内壁画有天上诸神画像及篆体书法,顶层盖瓦。
6
南阳书院
有院闸门、一厅、二厅、两厢房及一间厨房,一厅前面檐出二滴水。二厅设孔座叫“圣堂”,孔座置岑毓英撰《岑氏祖训》座牌;一厅正面屏风写有正楷字体《岑氏族塾笺》,红底黄字。一厅门外二滴水檐下对着《族塾笺》设“教训座”上,面对孔座,抬头可颂《族塾笺》。
7
荣禄第
.6
有大门、大厅、两厢房,后面隔着较高的一块地面又有一栋横排的“走马楼”,形成两进院子。其他还有冈楼和陪房、闸门、照壁、大门八字墙、院子围墙等。大门外有两较小的石狮,闸门外有一只较大的石狮。
8
思子楼
楼体四方,上下三层,砖瓦木料结构,木匾“思子楼”悬挂于第二层正中。廊檐有“竹林七贤”等中国传统名画,楼外有围墙包围园区,园内花草、果树繁茂,四季如春。
9
孝子孝女坊
30
坊长9米,高10米,厚2.5米,全用青石条块精砌筑成。正上方石匾刻“奉旨旌表孝子岑徳固、岑景恒、岑曾寿,孝女岑寿姑、岑惠仙、岑珠姑、岑菊仙”,正中央刻“孝子孝女坊”,两边还有“天柱地维”、“忠孝贞洁”等赞扬孝顺的言词。坊体浮雕艺术形象、名人诗词处处文图并茂。牌坊有三个拱门,三层飞檐,面东背西座立。拱门柱分别由四块四方形青石墩支撑,石墩四面均刻有龙、凤或其它花纹图案,每块石墩上的东西两面分别置立有一具石狮抱鼓,共八具,石鼓上分别刻有猛虎、飞鹰、农夫耕田、婆媳戏子等图案,笔工细腻,形态生动。
合计:总占地面积为.6平米
建筑面积因无数据来源,暂按容积率1.5计算为:.6×1.5=.25平方米
根据百色市住建委公布的建筑工程造价表,并考虑到历史条件下科技、材料、人工、施工难度,取元/平方米为工程单价,并取综合调节系数1.2则整个建筑群造价为.25××1.2=元,取整为万。土地亦应有价,但考虑到清代地广人稀且土地政策与今朝有异,可取建筑工程造价的百分之十为土地价格,则一门三督建筑群整体价格为(含地及建筑物0万元)。
这是今天的价格,倘折算成白银,方式为先折算成粮价的购买力,再折算成白银。当时清代一两白银购买力约为八十斤白大米,折合成人民币相当于二百五十元/白银,则万元人民币相当于白银:0000÷=两白银。
好了,算完建筑群的古今造价,我们开始探秘总督的收入了,岑氏有毓英、毓宝、春煊均做过总督。姑且以岑毓英这个开山鼻祖来测算吧,岑毓英做过云贵总督,当时清代在地方上有八大总督,计有:直隶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陕甘总督、两湖总督、两江总督和两广总督。云贵总督地位算下,排名最后,那云贵总督究竟收入多少呢?云贵是西部常人眼里老少边山穷之地,地里刨不出金子,但世间的事常出乎想象,刚写此文时,传来消息,曾任青海、云南两省省委书记的白恩培受贿金额达2.亿元,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官员贪腐的最高纪录,受贿金额是周永康的1.9倍,这笔钱折算为清朝白银合万两,另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这笔账更大,但因为可能是房产、股权等物无法估值,也许是一笔糊涂账了。
(宫保府)
(岑氏祠堂)
(南阳书院)
(荣禄第)
二、总督的合法收入与支出
正如大清王朝的许多事情一样,云贵总督的收入,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
(一)如果说名义薪俸,也就是基本工资,说来令人难以置信。清代地方文职官员只支俸银,不给俸米。一品官岁俸银一百八十两,二品官一百五十五两。因此大清帝国的总督,属二品官,年收入只有区区一百五十五两。如果大致以一两兑换二百元人民币计算,一百五十五两大约人民币三万柒千元,合今月薪约为叁仟一百元。而按现行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和工资标准》,省级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为三千元。古今薪酬制度之一脉相承居然如此巧合。
(二)补贴:当然,和今天的工资制度一样,这一百五十五两只是“基本工资”。顺治年间,考虑到总督生活的实际需要,朝廷给总督发放数种补贴:薪银、蔬菜烛炭银、心红纸张银、案衣什物银、修宅什物银,合计为五百八十八两,是基本工资的四倍左右。(相当于14万人民币)
(三)养廉银:雍正皇帝考虑地方政务的实际需要,特批给督抚们一笔重大补贴,叫“养廉银”。
表2清代总督养廉银表
总督
金额(两)
陕甘
云贵
两江
00
闽浙
00
直隶
湖广
两广
四川
10
说明:本表参照黄慧贤、陈锋《中国俸禄制度史》制成。
综上:总督的收入为基本工资两+补贴两+养廉银两合计两白银,折成人民币万元/年
以上就是云贵总督的全年全部合法收入。
哗,这么高的年薪,难怪那么多人想做大官,可还是细想也不对,古代生产力并不发达,发这么高的工资,老百姓能承受吗?接下来我们再探讨总督的支出。
清代的财政制度与今天有很大差异。在现代财政制度下,公务员通常享有优厚的福利待遇。特别是高级公务员,虽然工资水平可能不是很高,但会享有公房、公车等大量补助。但是在清代,省级大吏不但没有这些补助,反而还有许多在今天的财政制度下看来极为不合理的支出负担。
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来给一位总督的支出大致算笔账,看看他一年要花多少钱。
第一当然是他个人和家庭的开支。
总督身为地方第一大吏,住房、舆马、衣裘、饮馔当然都要有起码的排场和要求。比如服装,一些来自日本的目击者在20世纪初期真实的叙述,可以作为官员高消费的实例。他们提到一个知县的一套官服价值三百两至四百银两。(折人民币近十万元)
清代大员之家,往往是数世同堂。一旦当官,父母兄弟依靠不说,就连宗族亲戚甚至于同乡也要投奔,一个人的收入要照顾少则几十多则上百的消费者。
二是社交支出,主要是周济老家和外地的亲属、同官、同年、故旧的应酬。在传统时代,这也是一笔为数甚巨的负担。
第三是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开支。以今天的财政观念看,这是很难理解的支出项目。
作为一方诸侯,国家理应给督抚配一支属官队伍,设立一个完备的办公机构。以今天的省级官员而论,身边必有秘书长、办公厅、后勤处、保卫处等一大套常设机构,才能满足日常行政需要。我们来看一下《广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广西区政府办公厅设十八个内设机构:有综合一处到八处、会议处、信息处、机要处、督查室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政府总值班室)等。(尚未包括退休人员管理处、机关党委及边海防办、交通战督办、调处办等)这是一支专门服务领导的庞大组织体系。
按常理推测,清代总督衙门也应该有一支类似的办公服务队伍。事实上,清代督抚衙门当中,也确实存在这样一个相当庞大的班子,他们由幕友、书吏、仆役家丁们组成,负责办公、顾问、保卫、勤杂事务。不过今天的政府之中,上自秘书长下至普通科员皆是国家公务员,薪金由国家负担。而在清代,这些人都是总督和巡抚私人聘请的,要由督抚自掏腰包。也就是说,督抚衙门中,只有总督和巡抚是国家承认的正式官员,其他人都没有“编制”。都是临时工!(包括左宗棠这样的名臣,也是做秘书长这样的临时工出身的。)
这种状况今天听起来无异于天方夜谭,然而在清代,却是国家定制。清代其他衙门皆有佐贰杂职等辅助官员,比如布政使(常务副省长)名下有经历(副秘书长)、理问和都事,按察使(政法委书记)名下有经历和知事。知州的佐贰官为州同(副州长)和州判(法院院长),此外还有巡检(公安工商局长)、驿承(接得办主任)等杂职。知县的佐贰官则为县丞(副县长)和主簿(县副主任),此外亦有巡检、驿丞等杂职。唯独督抚衙门中,只有督抚孤身一名职官。直至雍正正元年始、朝廷方正式允许督抚“延请幕友以资协助”。
这种设计的最初起因,是制度惯性。清初因循明制,以藩臬两司(即布政司或政法委)为一省正式的最高行政机构,而督抚本位朝廷临时派遣的巡视官。正如瞿蜕园所说:“自藩臬两司以至知府,皆有首领官以掌其官署内部事务。
初了书吏之外,衙门中还有大量的后勤保卫等人员。
在督抚们的诸多不合理负担中,有一项最具有代表性,那就是皇帝与督抚们的通信费用,或称“督、抚赍折凳差遣盘费”。也就是机要通讯费,封疆大吏经常要派人往返京城,递送奏折、表本等。奏折事关国家机密,需要干员专程护送,这笔路费每年平均不下千两,边远省份花费更多。如李绂在广西巡抚任时,开列该衙门日用花费的账单中有“赍折二人路费,每次用银一百两,臣任内(一年半)共十八次,共用银一千八百两;赍表笺本章驰驿弁役,每次二人给路费四十两,臣任内共十三次,共用银五百二十两”的记录。又如贵州巡抚每年的万寿表、皇后千秋表、长至节表、元旦节表等盘缠银每次是五十两。这些支出同样不在国家经费的报销范围内。
以上几项是督抚因公所致但需自己负担的经常性费用。
比较贫穷的贵州巡抚衙门每年也需银八千五百两。每年所费在八千至二万多两不等。到了晚清,物价较雍正时期上涨约二倍到三倍左右,地方事务繁杂程度也成倍增长,督抚办公机构人员较雍正时膨胀数倍以上,使得一些地方总督的支出银两每年动辄以十万计。
如此算来,云贵总督一职似乎是个赔本的买卖,但这年头,当官倘不发财,请我都不会来的,那财在何处呢?财在灰色收入,也就是所谓的陋规。原来在红与黑之间还有个说不清道不明的灰色状态。这个灰色状态,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但唯独老百姓不知。只要进了官场这个染缸,人人有份,就连林则徐这样的心怀祖国,心忧天下的名臣能吏都照收不误,那这个陋规有多大的水深呢?我们也探讨一下。
(好牛掰的一门三总督,这祖坟何止冒青烟啊,简直都喷火了!)
三,总督的灰色收入
从字面上看,陋即不好,规即习惯、惯例,合起来便是不好的习惯,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潜规则”,突出的表现是使官吏贪污合法化,期间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实行在官吏内部的;一是官民之间赋役征收中的。在官僚内部,下级对上级,地方官对京官,两个有联系的衙门之间,为了办事,都要送礼或请吃。但什么时候送,送多少,谁给谁送,经过多年实践形成定规。比如炭敬(冬季地方官给京中大臣的孝敬礼),冰敬(消暑而送的礼),节寿礼(节日后上司家庆日)陋规中金钱财物的交往,其本质是大官吞噬小官赃物,官吏压榨百姓血汗,是官僚在俸禄、赋役正当收入之外的贪婪追求,尤其是下级对上司的敬奉,它的来源是巨额赋役之外的横征暴敛。
表3清代督抚收支结构简表
收入来源
支出项目
合法收入
正俸
三品文官正俸标准为一百五十五两。
个人生活支出
衣食住行支出,包括住房、舆马、衣裘、饮馔、赡养家属等项目。
养廉银
乾隆年间定云贵总督为二万两。
庆吊往来支出,以及周济老家和外地的亲属、同官、同年、故旧的应酬。
陋规收入之礼金部分
见面礼
下属首次进谒上司所送。康熙年间两江总督长鼐汇报说此项礼银大概有一万多两。《醒予山房文存》说,晚清四川总督到任礼大约有二万两。
个人承担的公务支出
身边工作人员,如幕友、书吏、门子、铺兵、轿子扇夫、厨役、马夫、灯夫、更夫、钟鼓夫等薪水开支。据周询《蜀海丛谈》所载,四川总督幕府大席(折奏、刑名)年脩二千余金,另加节礼可获八千余金,年收入可逾万金。
节礼
节庆时送,康熙晚年、雍正初年一下地方官汇报,广西巡抚每年节礼约一万两千四百两。山东巡抚节礼收入六万两,河南四万两,贵州七千两。
贺礼
上司红白喜事及生日时送。雍正元年博尔多代理山东布政使,“济南府的官员做备围屏、杯、锻、银如意、调羹送来上寿”。第二年出任安徽布政使,“收受各属寿礼,金银、绸缎、玉器等项共计银七千余两”。
谢礼
感谢上司提拔时所送。
别礼
上司升转去任时所送。
其他礼金
比如“盘库礼”,上司到下级衙门盘查银库、库粮时下级送上的礼金。
钱粮平头银(又叫“秤余”、“秤银”等)
来自布政使衙门。雍正元年年希尧汇报广东巡抚陋规收入,“布政司每年有平规银八千两”。康熙年间两江总督长鼐汇报陋规情形:“安徽布政使秤银四千两、江西布政使秤银四千两。”江西巡抚白潢汇报:“巡抚衙门每年布政使有钱粮平头银八千两。”
绿营赏操开支、递送折奏开支。李绂在广西巡抚任时,开列该衙门日用花费的账单:“赍折二人路费,每次用银一百两,臣任内(一年半)共十八次,共用银一千八百两;赍表笺本章驰驿弁役,每次二人给路费四十两,臣任内共十三次,共用银五百二十两。”
关规
来自各税关。白潢汇报:“巡抚衙门每年湖口赣州二关共有规礼银二千四百两。”
陋规收入之规费收入
漕规
来自各税关。白潢汇报:“巡抚衙门每年粮道有征漕规礼银四千两。
地方公益事业开支。此如兴修水利、赈恤灾伤、资给孤贫和病故人员等捐款。雍正朝广西巡抚曾汇报他“捐修柳州府学府银一百两,捐修省城钟鼓楼五十两,捐修浮桥银五十两”。
“盐规”
来自盐商。长鼐汇报,“两淮盐商拨银二万两。”白潢汇报:“巡抚衙门每年盐商有规礼银一万两。”
其他陋规
有些省与特殊项目,比如“香规”,是向导山东泰山和湖北太和山(武当山)进香的香客征收的,康熙、雍正年间的山东巡抚每年可以分到“香规”银两两千五百两。
综其所上,云贵总督任上,一年仍能收取的陋规仍有十余万两,这钱也不是总督个人所有,还要用于公务,行文至此,应该可以下结论了:
清代并没有建立科目清晰,权责分明的公共财政政策和审计法规,收入和支出都是一笔糊涂帐,总督是不是贪腐分子并不是由老百姓来决定的,而是由皇上来决定的,而皇上并不关心总督是否贪腐,(当然也别做的太过分)只是关心总督任下是否能维持政权的有效统治。在朝廷没有下定义之前,可以说人人都是清官,但朝廷只要严格施法,又有可能大部分官员是贪腐分子。如此观点下来则一门三督的建筑群便有了合理合法存在的可能了。因为岑毓英死后朝廷还给了谥号:寰勤。岑毓宝吞金自杀,死后仍授“资政大夫”。岑春煊死时,清廷已垮,没有组织评价他了。基本上算政治清白,没有站错队,跟极端敌对势力勾结。算是主流价值评判标准下的好干部,好官员。
回到今天,让人看不懂,想不通的东西也很多。比如在一个小地方,科处级的干部工资都不高,可很多科处级干部都开着豪车,住着别墅,过着明显与其正当收入不相称的生活,是否直接可以认定为贪腐分子?现实生活的答案是很多人都正常的活着,那么他们的额外收入又是从哪里来的呢?这个问题有望与爱好者共同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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