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格处罚烟台10家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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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0月27日讯(记者卢伟霞通讯员莫言)为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深化药品零售环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行动综合治理,烟台市继续对10起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一、烟台万佳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锋浩店年9月14日无处方销售阿莫西林胶囊。二、烟台通御中医世家医药有限公司崇文街店年9月14日无处方销售吡哌酸。三、烟台济生医药有限公司南苑街店年9月15日无处方销售头孢克肟。四、烟台鑫福泰大药房有限公司永萍店年9月15日无处方销售吡哌酸。五、烟台济生医药有限公司万通大药房年9月13日无处方销售吡哌酸。六、烟台市鑫福泰大药房有限公司莱州分店年9月13日无处方销售吡哌酸。七、莱州市莱康医药有限公司八分店年9月13日无处方销售阿莫西林。八、莱州市莱州南路百大药房北小区分店年9月14日无处方销售诺氟沙星。九、莱州市康德大药房年9月14日无处方销售吡哌酸。十、烟台通御中医世家医药有限公司二百一十一分店年9月14日无处方销售吡哌酸和诺氟沙星。以上企业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和《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企业予以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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