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一妇女阻碍交警执法行政拘留6日没商量
年9月9日,西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农贸市场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一妇女农某某阻碍民警正常执法,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
当天上午10时许,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没有按规定停在停车线内,经拍照取证后,民警决定依法拖移车辆,将该电动三轮车拖移至拖车。农某某买菜回来看到自己的电动三轮车在拖车上便来到拖车旁,民警告知她的违法行为,但农某某不听解释情绪激动,暴力拉断拖车固定绑带,不听劝阻,强行将电动三轮车拉下拖车。之后民警继续对农某某做思想工作,要求她配合执法,但农某某坐在电动三轮车上面手握车把手不放,口中谩骂民警,拒不配合执法。因该驾驶员的不配合和吵闹,引起了很多群众围观,影响市场道路交通秩序,民警多次口头警告,在警告多次无效后,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将农某某与车辆分离,经民警协力配合,终将农某某由巡警强制带离移交八达派出所,电动三轮车暂扣回交警大队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农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六日。
(行政法律文书)
(民警正在劝阻农某某1)
(民警正在劝阻农某某2)
(民警正对农某某使用强制措施)
(民警将来农某某强制带离)
(视频来源居民网友拍摄)
自开展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工作以来,西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携联各部门单位,对城区内违章违法、乱停乱放的现象进行严抓、严管、严处的整治,上半年以来,城区内的二、三轮车、小型汽车以及客运卡车等乱停乱放等现象得到进一步控制和改善。居民能享受健康生活,可以安全出行;道路能保持畅通秩序,可以提高出行质量;违运违停现象得到控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但是,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以及少部分群众对执法部门工作的不理解、不支持,一直抱以为是的认为执法部门工作是“仗势欺人”,“讹诈”居民的行为。所以对西林县创卫工作之初带来了巨大困难,时至今日,仍有部分群众对交警执法部门的工作持有疑问态度,但是创卫工作势在必行,如今的社会生活不断的在提高改善、居民的生活需求质量也不断要求更高,我们部门的工作必须持以严谨、公正、公平的态度,对不服从管理者、违法乱停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教育。
西林县公安局交警提示:全县城区内已统一施划有停车位,二、三轮车、小型汽车以及大客车的停车位也有各自停车位,烦请广大民众提高意识,按位停车,只要车位停对停好,我们交警执法部门不会无故去乱抓车,希望广大居民能约束好自己的行为,我们执法部门对不服从管理者将严惩不贷。
同时,创卫工作要靠每个人去遵守和执行,我们执法部门只是一个执行者,目的就是要让群众慢慢接受和理解执法部门的职责所在,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居民,共同创建文明、卫生、和谐、美丽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