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年第一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以下简称小微债),发行规模2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4.6%。此次债券发行,共有20余家机构参与投标,全场倍数1.7倍,最终11家机构认购成功,体现了市场投资者的大力支持和高度认可。这是东北地区城商行首单成功发行的小微债,在对东北城商行探索小微债发行及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资金来源方面,有着开拓性的意义。
小微债是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由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专项债券。中国银监会年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银监发〔〕94号)中进一步明确了商业银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金融债的相关条件。国务院办公厅年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67号)中要求优化完善相关监管政策,继续支持发行小微企业专项债券,增加小微企业信贷资金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年发布的《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39号)中要求大力降低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的门槛,简化审批流程,扩大发行规模。
自成立以来,吉林银行响应国家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深化业务结构转型,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年6月30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吉林银行取得了城商行系统第一家、全国银行业第二家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牌照,成立了吉林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成立九年来,累计为近5万户小微企业输送贷款亿元。截至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行贷款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连续三年完成央行“定向降准”和银监会“三个不低于”监管指标,小微金融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连续三年保持吉林省内小微贷款市场份额、增量占比排名第一,并较大幅度领先于省内其他金融机构。吉林银行积极打造属于自己的小微专属金融服务产品体系,持续推动产品与服务创新,目前已形成“吉时成长”金融服务品牌项下“吉速贷”、“吉祥链”、“吉聚通”三大系列51个产品体系,充分满足小微企业日趋变化的融资需求。、年蝉联“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年荣获“吉林省最佳小微金融银行”、年荣获“全国服务中小微企业优秀金融机构”、“全国十佳普惠金融城商行”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受到各级领导 此次小微债的发行,进一步提升了吉林银行主动负债能力,巩固了服务小微企业的长期资金来源,对吉林银行拓展商业银行融资渠道、优化自身业务结构、加大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力度,提高自身竞争能力,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吉林银行将继续坚持“支持地方、服务中小、改善民生”的市场定位,进一步贯彻“小微金融业务优先发展”的经营策略,将做大做强小微金融服务作为重要工作目标。(吉林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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