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三
行人违法横穿马路
行人违法横穿马路危害大
从违法者的角度:违法横穿马路意味着将要从行驶的车流中通过,即便行为人非常小心左顾右看,也会受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如驾驶人未注意观察瞭望、后车超车时视线被前车所挡、雨雪天气视野受限、驾驶人因车速过快采取措施不及或不当、机动车驾驶人有打电话其它违法行为等,均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交警部门建议广大群众不要怀有侥幸心理,将自己的人身安全交付在其他不确定的因素中。从驾驶人的角度:机动车驾驶人上路行驶时,思维定势中已经形成了行人应该在街口处或人行横道线处出现,并因此放松警惕。如果在路上“突然冒出来”一个人,驾驶人极可能因应对不急引发其他交通事故,如紧急刹车,造成后车追尾,猛打方向盘与其他车辆发生刮碰等。从交通秩序的角度:违法乱穿马路使本该有序通行的车流因不断躲避行为人而发生混乱,同时车流中的行人也会使整个路面交通显得极为不协调。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违法现象会对其他人造成负面影响,并引来跟风效仿,久而久之会逐渐形成人们对交通秩序的漠视甚至是抵触。因此,交警部门希望广大群众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也为了城市的文明形象,应自觉养成安全、文明的出行习惯,过道时走斑马线、人行横道等设施。注:自5月份以来,交巡警大队已对几十名乱横穿马路、闯红灯的行人进行了现场处罚,今后将会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四
车辆违章乱停乱放
车辆乱停乱放表现为:不按停车位停放、不在停车位上停放、在人行道停放、在综合市场人群集聚地无停车位停放等。车辆乱停乱放造成:道路拥堵,交通杂乱无序,你争我抢,人行道无法正常通行。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扩展资料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五
驾乘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戴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西林辖区每年与摩托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占总事故的比例很大,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驾驶人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头部受到重创而失去生命的。在事故中,凡是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的人,即使遭遇比较激烈的碰撞,大部分都不会危及生命安全,但未佩戴头盔的,即使是很轻的刮擦都有可能造成恶果。年6月起,公安部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如果你是学生,请将老师、父母的教育牢记于心,从行动上做新时代的文明交通参与者;如果你是老师、父母,更要做好守法参与交通的表率,为孩子当好言传身教的引路人;如果你是公职人员,请带头模范遵守交通规则,以实际行动为西林县创建文明城市添砖加瓦,而不是处处添堵......今后,为进一步推动创建卫生文明城市活动,同时给合近期全国上下开展的“一盔一带”整治行动,交巡警大队将投入警力对城区进一步严管、严抓、严查,请您驾车到城区,自觉遵守交规。“文明行车?礼让斑马线”活动倡议书
机动车驾驶员、市民朋友们:
和谐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是一个城市美好形象的直观展示,为展示美丽西林的良好形象,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向社会推广文明礼让行为,我们向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1.文明出行,遵章守纪。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应当走斑马线,遵守交通信号灯。
2.文明驾驶,礼让行人。驾驶员经斑马线时做到无人减速,有人必让。严格执行“三个必须”:必须提前减速,做好让行准备;当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必须停车让行;当无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必须低速通过。
3.文明宣传,率先垂范。广大公交驾驶员要争做文明行车的宣传员,争当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示范员,通过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带动身边的人自觉文明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4.文明礼让,共筑和谐。文明行车,从按章行驶、礼让斑马线开始;文明出行,从遵守信号指示、各行其道做起。驾驶人和行人共同营造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的文明环境。
机动车驾驶员及市民朋友们,你们的每一个礼让行为都将展现西林的文明风采,每一次文明出行,都在弘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建设“美丽和谐新西林”贡献自己的力量!
西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图文编辑:交警大队办公室编辑:项文审审核:李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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