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同学做件事
年云南省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报名开始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及团省委《关于开展年云南省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为契机,组织大学生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帮助大学生提升社会化技能,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工作,我校积极响应号召,广泛动员同学们参与此次活动。
|参与对象|
户籍地或生源地为云南省的在校大学生(18周岁以上),学生就读学校不限于省内高校。其中,以州(市)、县(市、区)为主体开展“返家乡”活动的,活动参与对象为户籍地或生源地在本州(市)、县(市、区)的在校大学生。
|实践内容|
围绕庆祝建党百年主题,聚焦乡村振兴主战场,将《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一书作为社会实践的行动指南和生动教材,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通过返乡社会实践的形式,结合“我为青年做件事”,帮助和引导大学生充分感受家乡变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
1.政务实践。组织学生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尤其在党史学习教育、政策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2.企业实践。通过大学生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组织学生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鼓励涉农专业学生到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参加实践。
3.公益服务。组织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农村、社区以及青年之家、四点半课堂等基层一线的公益岗位,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4.社区服务。动员学生主动向村、社区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一领导和调度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其中,请相关县(市、区)面向实施“社区青春行动”的每个社区安排不少于10名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
5.兼职锻炼。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组织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担任乡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参与相关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6.文化宣传。组织学生探究家乡特色文化,用好家乡丰富资源,讲好家乡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7.网络“云实践”。动员学生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网络平台的作用,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常态化开展“云组队”“云调研”“云实践”等活动,形成乡村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
|报名方式|
■第一步:打开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