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合利用的原则。
一、垃圾的分类
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织物类等。
(二)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废旧电器以及电子产品等。
(三)餐厨垃圾:指生活垃圾中的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有机垃圾等易腐性垃圾,包括食品交易、制作过程废弃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以及其他混杂、污染、难分类的塑料类、玻璃类、纸类、布类、木类、金属类等生活垃圾。
二、垃圾的处理
(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统一整理后交售给经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三)餐厨垃圾投放至餐厨垃圾桶。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桶,其中废旧家具等大件废弃物品按照规定单独堆放。
三、本单位对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
(一)保洁员每天对科室进行清洁打扫。
(二)将垃圾分类(可回收、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装入垃圾袋放在垃圾桶内。
(三)保洁员每天两次将各层垃圾运到楼外进行分类装桶。时间为上午08:00,下午17:00。
(四)清运保洁员将垃圾再次分拣归类,于下午将不可回收垃圾装车送入垃圾站,可回收垃圾交定点回收公司。运输过程中必须袋装化,不得遗洒。
(五)保洁员每周对垃圾分类收集站进行一次消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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