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投地产成都19个区县行政区划调整草

上次说到

成都已经公布行政区划调整草案的区县市

包括

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

金牛区、龙泉驿、温江区、郫都区

大邑县、新津县、简阳市、

金堂县、蒲江县、崇州市

还余有青白江、新都区、都江堰

邛崃、彭州、双流

没有公布调整草案

大家也是非常着急

别急~

除了双流可能因为面积比较大

出来的比较慢外

剩下的五个区都出来了哦~

另外

有一个需要格外科普的要点是

天府新区和高新区

比起其它几个区而言

情况是比较特殊的哦~

高新区:成都高新区,由成都高新东区、成都高新南区、成都高新西区组成。成都高新区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由成都市直管,不属于国家法定行政区划。成都高新区(不含成都高新东区)属于成都市中心城区。

天府新区:天府新区是四川省下辖的国家级新区,年规划总人口为万人,由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和天府新区眉山片区共同组成。其中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包括了成都天府新区(即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及成都高新区、双流区、龙泉驿区、新津县、简阳市的部分地区;天府新区眉山片区包括了彭山区、仁寿县的部分地区。

好啦

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最新的五个区县(市)的行政区划调整草案吧!

青白江

一、设置情况

青白江区现设置乡镇(街道)11个,其中:乡1个、镇8个、街道2个。调整后,拟设立7个镇(街道),其中:镇4个、街道3个。

二、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1.调整大弯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共辖10个村(社区):原大弯街道6个社区(革新社区、石家碾社区、怡湖社区、大弯社区、化工路社区、广场社区),原红阳街道4个村(社区)(蔡家庙社区、华严社区、顺江村、同井村)。大弯街道办事处驻地滨河路80号。

2.撤销红阳街道、弥牟镇,设立弥牟街道:共辖13个村(社区):原弥牟镇整建制7个村(社区)(唐家寺社区、火星社区、国光社区、白马村、曙光村、狮子村、三星村),原红阳街道6个村(社区)(红锋村、玉带社区、团结路社区、永红村、青江路社区、政和社区)。弥牟街道办事处驻地政府中路75号。

3.撤销大同镇,设立大同街道:共辖12个村(社区):原大同镇整建制9个村(社区)(凤祥社区、红光社区、一心社区、新峰社区、西林社区、界牌村、青龙村、同福村、五里村),原大弯街道3个村(社区)(大夫村、肖家院社区、黄金村)。大同街道办事处驻地同心大道号。

4.调整城厢镇行政区域范围:共辖26个村(社区):原城厢镇整建制17个村(社区)(槐树街社区、朝阳路社区、壁峰社区、绣川河社区、马鞍社区、茶花社区、白贯村、联兴村、十五里村、五泉村、前锋村、沿沱村、万柳村、龙潭村、十八湾村、玉龙村、金河村),原祥福镇毗河以北8个村(社区)(康家渡社区、天星村、桂通村、高楼村、万年村、香山村、甘泉村、民强村),原大弯街道的双元村。城厢镇政府驻地大南街70号。

5.撤销祥福镇、龙王镇,调整姚渡镇行政区域范围:共辖26个村(社区):原姚渡镇整建制7个村(社区)(姚家渡社区、光明村、黄坭村、凉水村、永和村、坪家村、芦稿村),原祥福镇毗河以南9个村(社区)(红瓦店社区、新山村、马坪村、上元村、福农村、太山村、西江村、东方村、华家村),原龙王镇整建制10个村(社区)(龙王社区、梁湾村、双埝村、青光村、三方村、清洁村、清平村、红树村、牟池塔村、天平堰村)。姚渡镇政府驻地姚渡上街号。

6.调整清泉镇行政区域范围:共辖15个村(社区):原清泉镇12个村(社区)(廖家场社区、友好村、桔丰村、金龙村、永顺村、太平村、五桂村、龙洞村、北宁村、花园村、秧田村、五爱村),原福洪镇3个村(胜利村、幸福村、团结村)。清泉镇政府驻地青石路68号。

7.撤销人和乡,调整福洪镇行政区域范围:共辖22个村:原福洪镇6个村(进步村、民主村、先锋村、字库村、拦冲村、杏花村),原人和乡整建制11个村(新民村、油坊村、金星村、南岳村、壁山村、平桥村、三元村、黎明村、龙王村、东风村、车站村),原清泉镇5个村(红星村、快乐村、西平村、牌坊村、红岩村)。福洪镇政府驻地隆盛街34号。

新都

一、调整新都街道行政区域范围,撤销泰兴镇。新都街道与泰兴镇合并,调整后的新都街道辖沱江社区、马超社区、肖林社区、静安社区、板桥社区、西南石油大学社区、正因社区、正兴社区、龙虎场社区、君跃社区、庆元村、朱王村、龙虎村、桥楼村、礼拜村、永兴村、褚家村、寂光村、桂溪村、白店村、同仁村、红星村、高桥村、店南村、泗义村、桂林村、黄河村、崇义村、福元村、万和村、五四社区31个村(社区)和原泰兴镇11个村(社区)。新都街道办事处驻育英路号。

二、设立桂湖街道。桂湖街道辖原新都街道毗河社区、锦水苑社区、团结社区、汉城社区、瓦店社区、金都街社区、施营社区、新兴社区、湖滨路社区、桂东路社区、桂湖西路社区、南街社区、东街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西北社区、新军街社区、紫瑞街社区、新中社区、东环路社区、状元街社区、宝光社区、天元村、毗桥村、燕塘村、慈义村、五桂村、新桥村、山王村、高架村、五里村、城守村、甘露村、督桥河村、慈板村、茶店子村、天官村、封赐村、新东社区39个村(社区)。桂湖街道办事处驻紫瑞街9号。

三、撤销龙桥镇、新繁镇,设立新繁街道。将原龙桥镇、原新繁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繁街道管辖。新繁街道办事处驻繁清路号。

四、撤销木兰镇、石板滩镇,设立石板滩街道。将原木兰镇、原石板滩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石板滩街道管辖。石板滩街道办事处驻东风西街66号。

五、撤销马家镇、斑竹园镇,设立斑竹园街道。将原马家镇、原斑竹园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斑竹园街道管辖。斑竹园街道办事处驻复兴街66号。

六、合并军屯镇、新民镇,设立军屯镇。军屯镇人民政府驻金府路88号。

七、大丰街道、三河街道、清流镇不作调整。

都江堰

一、设置情况

都江堰市现设置乡镇(街道)19个,调整后乡镇(街道)11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调整设置的街道情况(共4个)

1.撤销中兴镇、玉堂镇建制,设玉堂街道,玉堂街道办事处驻原玉堂镇政府驻地玉府街号。

2.撤销向峨乡、蒲阳镇建制,设蒲阳街道,蒲阳街道办事处驻原蒲阳镇政府驻地上阳街号。

3.撤销永丰街道建制,调整幸福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将原永丰街道联盟、友爱、永丰、新联、永寿、石马社区划归幸福街道管辖,幸福街道办事处驻都江堰大道号。

4.撤销永丰街道建制,调整奎光塔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将原永丰街道民丰、民主社区划归奎光塔街道管辖,奎光塔街道办事处驻江安河东路下段25号。

(二)调整设置的乡镇情况(共4个)

1.撤销胥家镇建制,调整天马镇行政区域范围,将原胥家镇整体划归天马镇管辖,天马镇政府驻原天马镇政府驻地车碧路号。

2.撤销崇义镇建制,调整聚源镇行政区域范围,将原崇义镇整体划归聚源镇管辖,聚源镇政府驻原聚源镇政府驻地鑫苑街二巷60号。

3.撤销柳街镇建制,调整石羊镇行政区域范围,将原柳街镇整体划归石羊镇管辖,石羊镇政府驻原石羊镇政府驻地竹瓦社区9组71号。

4.撤销大观镇、安龙镇建制、调整青城山镇行政区域范围,将原大观镇和原安龙镇整体划归青城山镇管辖,青城山镇政府驻原青城山镇政府驻地上善北路8号。

三、其他(乡镇)街道不作调整

邛崃

一、撤销宝林镇,将原宝林镇的行政区域及临邛街道金鼓社区新邛路以南部分所属区域划归文君街道管辖。文君街道办事处驻文君街道朱水碾街32号(原文君街道办事处驻地)。

二、撤销前进镇,将原前进镇的行政区域划归临邛街道管辖。临邛街道办事处驻临邛街道蜚虹路号(原临邛街道办事处驻地)。

三、撤销桑园镇、茶园乡,设立桑园街道,以原桑园镇、茶园乡的行政区域及原大同乡干塘村、陈院村、古坪村、会龙村、建中村所属区域为桑园街道的行政区域。桑园街道办事处驻桑园镇下新街15号(原桑园镇人民政府驻地)。

四、撤销固驿镇,设立固驿街道,以原固驿镇的行政区域及原牟礼镇新街社区、迎祥村、凤林村、三河村、龙凤村、小塘村、杨柳村、开元村所属区域为固驿街道的行政区域。固驿街道办事处驻固驿镇卷洞桥街号(原固驿镇人民政府驻地)。

五、合并高埂镇(不包括七里村)、冉义镇,设立高埂街道,以原冉义镇的行政区域及原高埂镇高桥社区、联合村、中安村、和平村、光明村、高埂村所属区域为高埂街道的行政区域。高埂街道办事处驻冉义镇民主路2号(原冉义镇人民政府驻地)。

六、撤销羊安镇、回龙镇、牟礼镇,设立羊安街道,以原羊安镇、原回龙镇的行政区域及原牟礼镇永丰社区、牟礼社区、曹店村、乌木村、龙凼村、赵塔村、同录村、两河村、清河村、原高埂镇七里村所属区域为羊安街道的行政区域。羊安街道办事处驻羊安镇界牌村1组1号(原羊安镇人民政府驻地)。

七、合并卧龙镇、孔明乡,设立孔明街道,以原卧龙镇、孔明乡的行政区域为孔明街道的行政区域。孔明街道办事处驻卧龙镇龙府路号(原卧龙镇人民政府驻地)。

八、撤销夹关镇,设立夹关街道,以原夹关镇的行政区域及原天台山镇紫荆村、杨田村、土溪村、天井村、冯坝村所属区域为夹关街道的行政区域。夹关街道办事处驻夹关镇解放街55号(原夹关镇人民政府驻地)。

九、撤销道佐乡、临济镇,设立临济街道,以原道佐乡的行政区域及原临济镇黄庙社区、凉水村、瑞林村、喻岗村所属区域为临济街道的行政区域。临济街道办事处驻道佐乡东街47号(原道佐乡人民政府驻地,派出所设在原临济镇范围内)。

十、调整平乐镇行政区域范围,将临济镇郑航村、包塘村、青华社区所属区域划归平乐镇管辖。平乐镇人民政府驻平乐镇新兴街号(原平乐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一、撤销高何镇,调整天台山镇行政区域范围,以原高何镇的行政区域及原天台山镇三角社区、纪红村、凤乐村、马坪村、清水村所属区域为天台山镇的行政区域。天台山镇人民政府驻高何镇长征大道17号(原高何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二、调整火井镇行政区域范围,将原南宝山镇茶板村、金甲村、常乐村、大葫村所属区域划归火井镇管辖。火井镇人民政府驻火井镇状元路号附1号(原火井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三、调整南宝山镇行政区域范围,以原南宝山镇桃花社区、堰滩村、川王村、堰坪村、静室村、新桥村、马岩村、直台村、天池村、龙洞村、金花村、秋园村、木梯村所属区域为南宝山镇行政区域。南宝山镇人民政府驻南宝山镇天罡街17号(原南宝山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四、撤销水口镇、大同乡,设立大同镇,以原水口镇的行政区域及大同乡永兴社区、青?坪村、中华村、景沟村、孔家山村、陶坝村、盐水村、周沟村所属区域为大同镇的行政区域。大同镇人民政府驻水口镇政府街号(原水口镇人民政府驻地)。

彭州

一、设置情况

彭州市现有镇(街道)20个,其中镇19个,街道1个。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拟设置镇(街道)13个,其中镇5个,街道8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将龙门山镇与小鱼洞镇合并,保留龙门山镇名称,龙门山镇人民政府驻地复兴路号(原小鱼洞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将桂花镇与磁峰镇合并,保留桂花镇名称,桂花镇人民政府驻地金桂西街号(原桂花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将敖平镇与红岩镇合并,设立敖平街道,敖平街道办事处驻地敖兴街85号(原敖平镇人民政府驻地)。

(四)将九尺镇与升平镇合并,设立九尺街道,九尺街道办事处驻地兴隆街号(原九尺镇人民政府驻地)。

(五)将隆丰镇与军乐镇合并,设立隆丰街道,隆丰街道办事处驻地兴府街号(原隆丰镇人民政府驻地)。

(六)将濛阳镇与三界镇合并,设立濛阳街道,濛阳街道办事处驻地濛海街1号(原濛阳镇人民政府驻地)。

(七)将通济镇与新兴镇合并,将通济镇官田村、姚家村、天生桥村、梓柏村、双杨村、涧安村、思文场社区划出管辖,保留通济镇名称,通济镇人民政府驻地三明路3号(原通济镇人民政府驻地)。

(八)将通济镇官田村、姚家村、天生桥村、梓柏村、双杨村、涧安村、思文场社区划归白鹿镇管辖,白鹿镇人民政府驻地思文街号。

(九)撤销致和镇,设立致和街道,致和街道办事处驻地天彭大道号(原致和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撤销丽春镇,设立丽春街道,丽春街道办事处驻地丽蓉大道号(原丽春镇人民政府驻地)。

(十一)撤销丹景山镇,设立丹景山街道,丹景山街道办事处驻地南安大道88号(原丹景山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其他镇(街道)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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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排版:沐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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