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县原国土资源局局长受贿获刑

近日,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雷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潘社莲受贿罪一案,雷山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雷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潘社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索要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采用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潘社莲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质证,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潘社莲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潘社莲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编辑:喻辉统筹:王迟编审: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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